在春节、藏历新年来临之际,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保障人民群众在两大节日期间的饮食安全,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我院组织干警,抽调精锐力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根据我院《关于开展守护“舌尖上的安全”专项行动方案》整体安排,我院四名干警连同检察民益联络员强巴旦达深入加麻乡各个自然村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先后前往了加麻乡6个村居,对加麻乡境内6所卫生室、个体商铺、茶馆、餐馆等10余家的食品药品安全卫生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如下问题:
1、部分餐饮从业人员没有办理《餐饮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比如白松村委会对面的无名茶馆。
2、部分餐饮从业人员《餐饮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已过期失效且未补办,比如加麻乡所在地的山城茶馆,馒头店。
3、部分茶餐馆后厨卫生状况不良,脏乱差现象较为普遍,比如加麻乡所在地的山城茶馆。
4、存在个体商贩销售过期商品的情况,比如特日村一商铺中过期的奶冻仍然在货架上待售。
在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居卫生室的检查过程中,我们仔细检查了所有药品,医疗工具的储存有效期的情况、医疗垃圾处理的情况、周边环境卫生的保护情况,均未发现任何问题。卫生院和六个卫生室都是环境整洁,药品摆放规整,垃圾处置到位。
在对村居商铺检查的过程中,我院干警与购物的群众交谈时,群众纷纷对我院此次专项活动表示非常支持,对检察机关直接参与到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检查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并希望我们能在将来多开展此类活动,以加强对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的守护。